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首届“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”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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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4-09-15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558

为进一步调动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奖励优秀社科科研成果,推动社科强市建设,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大繁荣大发展,苏州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决定开展苏州市首届“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”优秀成果评奖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完成的,围绕苏州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形成的专著、论文、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(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)等。

2.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、研究苏州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用类研究成果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凡参评的研究成果,均须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,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(作者),一般不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;

2.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须为首次出版或发表的中文成果;

3.未公开发表的内部成果,须出具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证明成果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,由作者单位推荐,方可申报;

4.在本次评奖中,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;

5.以各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会员身份申报的成果,应能体现和反映所属学会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。

三、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

1. 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:

(1)申报人须如实填写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一式2份;

(2)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(复印件须经接受申报的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);

(3)提交10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电子版发送至zhaosu@jssvc.edu.cn

(4)有关该成果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。

2. 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。

3. 我校截止申报时间:自即日起至11月6日。

四、奖项设置与表彰

1.奖项设置:本次评奖设优秀成果奖90项,其中:一等奖10项,奖金5000元/项;二等奖30项,奖金3000元/项;三等奖50项,奖金2000元/项。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30%左右。

2.成果表彰:获奖成果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、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评奖工作设立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办公室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科研处,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。评奖工作实行回避制。成果申报项目者,不得参加项目评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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